近日,46岁单身江女士的去世引发舆论关注。江女士无妻无子,父母也早已去世。今年10月,他突发脑溢血,昏迷住院。医院要求家属签字确认相关事项。接到医院通知后,远房亲戚吴先生和女士的公司。江先生共同垫付了相关费用3万元。不幸的是,女士去世了。 12月14日,关于丧事的安排,吴先生动用了吴女士遗产中的部分费用。江买了一块墓地安葬他。不过,民政部门回应称,如果吴先生要进行后事安排,他可以提出书面申请,但购买墓地的支出必须限制在“合理范围”;而“合理范围”的准确标准尚待司法机关认定。审查。对此,张玉霞律师表示,“单身死者的丧葬事务由谁来处理”、“丧葬费用的合理范围如何确定”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。本案中,民政工作人员要求后续维护墓地的费用由主张祭奠权的亲友承担。这不能被视为罪过。但在实践中,更应注重人文考虑——在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,“合理支出”必须基于公共秩序、良好礼仪和人类道德来推断。同时,还呼吁相关法律律师进一步细化丧葬费用的“合理范围”,明确丧葬费用可以从死者遗产中优先扣除。编辑:秦扬科 编辑:赵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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