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遛狗本来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,但有人遛狗“侵犯现场”,最终上法庭要求赔偿16万元。这剧情比电视剧还扑朔迷离!据说,有一天晚上,蔡女士成了他的“胆小鬼”。也许他认为他的狗很害羞,不会惹麻烦,所以他没有拴狗绳。他高兴极了,把耳机插在右耳上,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。去小区的路上,遇到了韩女士,他正遛着狗往相反的方向走。韩女士是规范养犬的“模范生”,手里紧紧握着中华田园犬的牵绳。陆宽景没有想到,就在两人远远地对视一眼的瞬间,韩女士的狗突然“放飞自我”,向前冲了过去。韩女士非常担心,他向该地区“发出了高度警报”。然而,当蔡女士戴上耳机时,每次外面的东西“挡住了”声音,他没有听到!慌乱中,蔡女士躲到了人行道外。然而,他没能逃脱,被女士的狗皮带困住了。韩.他摔倒并受伤。报警后,蔡女士被120送往医院,全程由韩女士陪同,并留下联系方式进行挂号。起初,处理似乎很好。但随后它就迷失了!蔡女士的治疗费用价值3万多元。经认定,左股骨颈因外伤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。他需要休息60天,补充营养30天,需要护理30天。蔡女士心急如焚,向韩女士协商赔偿事宜,但未能达成一致。他刚刚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等25万多元!关于责任,双方主要声明s很明确:女士相信。蔡女士是韩女士的狗,韩女士承认自己拉着绳子履行了自己的义务,但正是蔡女士没有泄露狗的信息,导致其狗扑了上去。再加上蔡女士戴着耳机,没有听到他的警告,他肯定是看到了狗的漏气。本来我觉得很难判断,但松江区法院在庭审中明确了要点:第一,应该算一般犯罪还是侵犯动物罪?二、蔡女士是否有重大过失?法院的解读很关键:“狗的绳子与狗的身体相连,狗在绳子上移动。绳子扩大了狗的影响范围。同时指出,蔡女士没有牵狗绳,还戴着耳机,不仅增加了危险源,而且影响了处理危险的反应时间。这是一种极端的过失,可能会减轻韩女士的责任。”最终,法院认定韩女士承担70%的责任,并获得赔偿16万余元。女士拒绝了。韩某受理上诉,上海一号驳回。一中院提出上诉,维持原判。现已作出判决。看完这起事件,我感慨万千:女士还是出事了。韩即使牵着狗绳,这说明遛狗时要多加注意;蔡女士戴着的耳机没有连接线,这留下了危险的漏洞。本来可以保持紧张、多观察,却避免了赔钱伤和的结果。这不值得!大家遛狗时要记住:牵引绳是底线,集中注意力,不要分心。你觉得这件事怎么样?欢迎评论区畅聊~文字和图片由AI生成 编辑:钱浩明 编辑:吴伊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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